或許是以前根本很少有經驗在台灣的超市購買食物吧!但也並無印象那些肉阿、罐頭的賞味期限有多麼的短。
自從在日本為了人妻,每個禮拜總是會到超市報到,購買一週份的食物。
但看著那些剛宰來賣的肉類食品,及一些已經幫你調味好你只需要加熱或下鍋簡單炒炒的速食炒麵、速食炒飯、pizza等,賞味期限總是那麼地緊迫盯人---三天後、五天後,就得把它們全部吃光光,不禁納悶,那是否每次買菜只能買一點點,然後一週跑個兩三次超市採買?還有,那些很容易就超過賞味期限的食品,都被處理到哪裡去了?

說我很不健康也好,但又要上班又要每天回家煮飯整理家裡的我,實在無法為了買菜勤跑超市,所以我總是將買來的肉類冰到冷凍裡,分個一週到兩週吃完。
小家庭的我們,有時也只好冒著拉肚子的風險吃吃已經超過賞味期限的雞蛋、還有那些賞味期限超短、一點都不像罐頭的作風的罐頭食品。

以民眾的購買率與超市內陳列的樣品數來比較,我猜想每天都有成堆的食物面臨被扔棄的命運,但是....它們都到哪去了?
變成豬的飼料嗎?所以連豬肉的賞味期限也跟著變得那麼短暫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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